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公告(2019年第4号)

发布者: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:2019-06-24浏览次数:3893


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,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部分处级领导岗位人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开提名岗位

学校办公室副主任

组织部副部长

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(兼)

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(兼)

二、任职资格和条件

除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干部任职基本条件,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:

(1)具有五年以上工龄,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(2)现任副处级干部,或具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。

(3)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,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,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。

(4)中共党员,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党龄。

(5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三、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

1.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、他人提名、个人自荐等形式。组织提名由二级单位党组织、机关部(处)提名。组织提名、他人提名、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提名表(见附件)。

2.干部选拔任用按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上海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》规定程序执行。

四、公开提名截止时间

请于2019年6月28日(周五)16:30前将相关提名表以书面形式,亲笔签名(盖章)后,投入设在徐汇校区行政楼大厅内的票箱内,也可以E-mail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党委组织部(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)

联系电话:64322682

E-mail:zzb@shnu.edu.cn

  

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

2019年6月24日

附件:

附件1: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表(组织提名)

附件2: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表(他人提名)

附件3:上海师范大学校内公开提名干部表(个人自荐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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