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单位:
为加强校园两轮电动自行车管理,保障师生出行安全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学校拟对校园内两轮电动自行车开展规范化管理,现将有关登记工作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登记原则
本次登记涉及后续学校对校园两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,师生员工应遵循“应登记尽登记”的原则。
二、登记对象
目前正在校内使用两轮电动自行车的在职教工、在校学生、在校务工人员(每人限一辆)。
三、登记方式
1、微信有“上海师大智慧校园”系统权限的在职教工、在校学生、劳务派遣人员,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。WPS问卷系统使用说明https://365.kdocs.cn/l/ccdyL19uiRe8。
2、微信无“上海师大智慧校园”系统权限的外聘、第三方服务保障、驻校外单位、租赁及合作单位等人员,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。
四、登记截止时间
2025年4月30日24时
五、注意事项
1、登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的要求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(3C认证)。
2、经改装、加装影响安全行驶部件的,改变车辆结构、主要技术参数、性能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。
特此通知。
保 卫 处
2025年4月15日